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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6月23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6月23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13/6信收悉。信每週只一封,除寫回桃園(事後都於信中註明)外,都是寫給妳,怎說没音信呢?有時可能風浪大,船期延誤也不一定,怎會什麼「將妳忘了」,我幾乎天天都在想著妳呢!妳說已寄來筆記簿和二套照片,我尚未收到,不知妳有否照我再三的叮嚀──必須用掛號(單掛號或雙掛號)郵局會一張收執給妳,否則遺失或被竊也無法追究。考國文都有作文的,因此除念課本外,須多看報紙的社論,社論對作文有益。三民主義除課本每課後之題目須背其答案外,自己也須依課文內容造出一些題目,寫在書的上端,以增加問題,課文及題目都讀熟,測驗題、問答題都不怕,則可操左卷矣。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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