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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26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26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因回紅桃信與過年,已兩週没寫給妳了,新年過得好吧!有什麼客人來?妳也去什麼地方訪親?回想桃園家每年新正都有很多親戚來,很是熱閙。我們加了四天的菜,年初一又加了一次羊肉,大家都很高興,二兄嫂是否都回家過年,你們吃了些什麼好菜,妳加胖了嗎?新酉兄來信說為父親遺產事,要我向此地辦理印鑑證明,但據悉我只能寫委託書回家,委託家兄向鄉公所辦理,此地僅能在委託書上證明我的身份而已,依妳所知是否如此,下週我可能要回他信。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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