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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7月15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7月15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我七月八日曾寫一封信給妳,諒已收到。上星期四阿母與家兄來與我接見,阿母說她次日即要回家,想現在已到家,請代我大大的謝々她老人家這樣辛苦在這樣熱的天氣下由南部趕到這裡來見面,親愛的,我還有什麼話說呢?我知道妳自七月五日見了我之後,很是傷心,親愛的,請寬心,相信不久我們將可團圓,請妳務必生活正常,保重玉體為要,我自己會保重請放心。妳買的那件上衣穿起來很合身,我很喜愛,謝々!北港媽祖的平安香火副所長已拿給我,阿母上星期四又買了很多日用品,請代謝々。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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