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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7月22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7月22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賢妻:你七月十二日的信我已於廿日接到,好久沒見過妳的字,我把這封信反覆的看了好多遍,好像和妳見面似的,不忍收起來。我們住的新看守所是美國式的,每房住三人,但空氣不太流通,非常熱,我們每個人買一支塑膠的扇子,在房內只能穿內衣褲。因為整個看守所還沒建好,所以都沒能到室外散步,只在房內做々體操。妳叫我好々研讀《六法全書》,這我當然會這樣做,也早就研讀了,但妳要知道這裡情形有點不同,我已提出有力的反證,請法官給我調查,這請妳放心,我精神很好,免念。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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