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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0月1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0月14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妳九月廿五日及十月三日寫的兩封信,我都收到了,尤其十月三日這封算是比較快,一星期就到了我的手,謝々!單律師於十月九日來與我會面,我告訴了他我所要向他講的話,這次談話氣氛較好,較輕鬆一點,但似乎是他有受什麼禁令似的,他仍然沒有給我指教應如何來打這場官司,我已體驗到完全是要靠我自己。我所需要的日曆表他已交給政戰室檢查,料不日將會拿給我才是。對妳的上進心與學習精神我非常感佩。誠然學問是無止境的,必須活到老學到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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