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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2月23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2月23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妳好。現在我們每週可輪到兩次散步,這是我們最感到高興的事,雖然每次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鐘,但這對我們來說是很寶貴的,陽光對外面的人來說是沒什麼,但對我們卻是一劑最滋養的營養劑,所謂陽光、空氣、水是對人身體的三寶缺一不可的。同房難友都能互相相處得融洽這也是很難得的,我們都慶幸沒有怪癖的人住在一起,他們都很同情我的不幸遭遇──才剛結婚,才剛從學校畢業,才剛要踏入社會。當然我也給他們安慰鼓勵,以我的愛心的光與熱投射到他們的身上,藉以彼此得到溫暖與知識的增進。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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