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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2月2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2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賢妻:自二月三日寫信給妳至今已兩週没向妳寫信了。謝々妳星期四送那麼多好吃的東西來,那件港衫很合身,顏色也選擇的很好,好像我各季所喜歡的顏色妳都能完全知道似的,這大概是心電感應吧!從這星期起念英文應暫停,因為可能我們的審理庭即將到臨,必須對自己的案好々準備一下,不知律師為什麼也都不來接見,我還有些問題想向他請教哩!不過我想最好是檢察官自動撤銷這個起訴,打這個官司實在毫無意義,因為大家心裡都很清楚,即浪費我們寶貴的時光,也使法官增加負擔。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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