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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5月26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5月26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週四阿爸曾來看我,為什麼讓年紀這麼大的人來看我?又沒人陪他來,你實在不應該,當然,我很感謝他對我的愛心,但他年紀這麼大使我難過,我當天還擔心他有否平安回到二兄處,因他不知怎麼乘車,律師審理前接見時,他曾欺騙我,後來開庭時發現並非如他所說的,我很不滿,他實在不可原諒,但我沒上他的當。妳錢的事,在法院解決了沒有?你社會經驗少,有事應向二姑那位表兄請教才對。我這裡還有很多錢,以後不必再寄來了。代向雙親請安,向阿洋問好,請回信。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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