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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12月15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12月15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我十二月一日的信妳接到否?我們的案已經宣判了,十二月八日因心緒很煩,所以沒給妳寫信,請原諒!同時上星期三已接到了判決書,我不服,現正在寫聲請覆判理由書。我在此身體平安,免念。現在還繼續吃妳以前送來的奶粉。上週家兄曾來接見。已兩週沒接到妳的來信,戶口校正的工作進行得如何?天氣已很寒冷,妳早晚得多披一件衣服,餘請珍重,並代向父母親請安。敬祝 安康 愚夫國民敬上 十二月十五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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