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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12月22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12月22日),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這次接見的前一天同時收到妳的兩封信和一張限時明信片。好久沒看到妳,看了妳之後,高興了一整天,可見妳對我太重要了,現在什麼都不想......我要保持冷靜平和的心情對付面臨的這一關,我已於法定期間內聲請覆判,理由書不日即可抄好呈上去,我充滿信心,請妳也要有信心,請妳給我加油吧!這一周多以來,天天在寫理由書,每天寫十個鐘頭,手指拿原子筆都拿得好痛哩!代謝々母親為我的禱告。祝 安好 國民敬上 十二月廿二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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