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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月11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月11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妳十二月卅一日寫的信,我已於九日接到,知道妳未接到我的信,本來我十二月廿二日即回妳的信,元月五日又寫一封給妳,只因我們的信都需經檢查又檢查,因此使妳久等,親愛的,請妳不要悲疼,傷心會傷身體的,妳說什麼疼不欲生,傻話,不要這樣,有妳,我才有勇氣活下去,請妳勇敢一點,有人批評和閒話不必去理它,看開一點,我的貓咪,答應我妳要勇敢的生活下去好嗎?我亦時々刻々的在想著妳,希望妳多加餐多穿衣。我相信政府與法官們都是以仁慈為懷的,必能寬恕我,最後,法官必能辨明一切事實。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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