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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月5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月5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妳廿四日的信敬悉,妳為我的身體關懷備至,實在令我很感激,我的臉部比在外面時瘦一點,這大概是身體的活動範圍太小的緣故。但很值得自慰的是身體很安康,二年多來三餐都很正常。本週四家兄與大哥的童養媳來看我,我已幾乎不認得她,她見我即掉眼淚,因為平時在家我很照顧她,她還拿錢給我,我見了她很難過,因為看了小孩子的長大而對人生有所感觸。據家兄說妳元月一日要到桃園家,不知有否去?祈求上帝......澄清事實使冤者得伸使我們能早日團圓。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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