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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月19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月19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施律師是大家所知道比較認真的一位律師,這裡的律師只要不出賣被告已是不錯了,我會叫家兄請他盡力的幫我忙,以維正義。我身體平安,免慮。只是有點欠血和睡覺睡不好,我已吩咐家兄代購藥物,妳不要一直說我瘦,我會難過呢!新所長上任,據說散步次數可增加一倍,可見新所長很關懷大家的身體。媽買來短大衣,很合身,謝々。請轉告媽:請他她農曆新年不要去梅山或古坑親戚家。請妳想著我是去留學,比較不會難過,我在此讀英文已進步很多,將來看我可教高中或大學生,妳會很高興的。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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