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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2月2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2月2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妳元月十八日之信敬悉,所問短大衣顏色、式樣、尺寸皆很合身,我很喜歡,接見時我都穿此新衣,謝々妳與媽。廿日那天把我調了房,我心情為之開朗,因心理壓力解除了,有說有笑,飯量為之增加,想今後身體必可增進良多,但前後只十天又把我調回原房,我再寫報告申請調房就沒消息了。本來我內心非常感謝所長與輔導官的幫忙給我調了房,旋又令我失望了。讓我再提醒妳一次,吃的東西或藥品不可用郵寄的。新年這裡會加菜,家兄也會送菜來,免念。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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