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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3月9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3月9日),內容如下: 賢妻如晤:當我正在思慮著為何將近一個月没接到妳信的時候,於三月六日收到妳二月十八日的信,謝々妳的關懷與祝福,並於信中得知上次妳送來的藥是二姊夫買的,請代我謝々他與二姊。散步次數已增加一倍,每週約可三─四次,每次約15─20分,惟近一週來這裡天氣寒冷且下著毛々雨,故無法散步,只好在房裡看書,大概這次寒流過後,天氣即可轉暖。律師的辯護書近日接到,這個律師比前次那位出賣人的要好多認真多,前次那一位已沒人要請他了,自食惡果。敬祝 好運 愚夫國民敬上 三月九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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