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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7月27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7月27日),內容如下: 淑女:妳的郵包收到。喜得龍補藥妳用郵寄的,我已憤怒的把它拋棄,妳須知道我是如何的生氣,我敢打賭妳從未想過萬一有那種可悲的後果以及責任須歸妳身上這兩層問題,到那時,一切都太慢了。我不再壓抑我的情緒,因為妳是第三次這樣做,而且我已數次警告過妳,我對妳的愚昧與任性發怒,裡面雖附寄新衣一件並不能減輕我的憤怒於萬一。妳不必向我解說,妳的解說對一個親身經歷過慘痛過程的我是絕對沒用的,願妳清醒和明智一點。祝 好 愛妳也愛己的國民敬上 七月廿七日。△現在是夏天,我不必吃補血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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