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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8月2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8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本月廿日是我三年前被違法逮捕的日子,五個武裝便衣人員一湧而上,也不出示拘票,也不說明原因,即押走我,人權如此沒有保障,法律落到這種人的手裡,只有令人悲嘆而已,家兄本週曾送來一些菜,以慰愁情。據說近來社會上不少青少年曾流行什麼「披頭」「嬉皮」之髮型,以及各種奇裝異服,看來令人嘔心!其實這些形象都是些少數不良青少年的熱中物,且不斷在變動,絕大多數的正常人都是堅守並使用正常衣物的,據說有關單位已加以糾正,這是應加表支持的。我在此一切如常,免念。請妳保重玉體為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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