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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1月8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1月8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1/11信敬悉。今後的信因為少了法官一關的檢查,大概會快一點,我不知妳有否接到我十月( 5)(12)兩封信,請查々看。我廿六日的信也許寫得太簡要,以致詞不達意請原諒,家兄是說:「我曾寄請帖請你岳父母與淑女,未見他們來,也未見回消息,大概是中間被扣了。」我並且說:「淑女在所有信中都沒提到這事,可能她沒接到。」現在見妳信才知道妳曾收到並回了家兄信,但家兄未收到信,這信可不知道那裡去了,算了,我接見再告訴他好了。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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