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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1月23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1月23日),部分內容如下: 賢妻如面:15/11信收悉,我們彼此的信,如能照常四、五天之內收到就算正常了,因為雖少法官一關之檢查,還有其他的關要檢查,這是沒辦法的。年末是戶口校正期間,各縣都在進行,因公務忙,沒到桃園家沒關係的,只希望以後找個較有空的時間去一趟比較好。冬季是到了,但我衣服夠多了,不必購買。12日家兄來接見時也問我要不要送西裝來我也是說不要,所以你不要寄西裝來,平時在房內只是穿衛生衣與睡衣等便裝、外衣等只有散步與接見時才穿,同時西裝在這種房子內掛起最易弄污了,不要拿來。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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