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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2月1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12月14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妳寄來的賀年片已經收到,妳很會選擇,那是一張一對要好的小鳥棲居在青竹上,等待春天的來臨,意義很好,謝々。家兄本週四曾來接見,送來喜得龍、小魚干、水果等,他是一個好哥々。我已告訴他妳預定新曆元旦要到桃園家,並告訴他妳會寫信跟他聯絡,我並要求他十二月卅一日來接見我一次,所以妳信中如何和他連絡,妳須告訴我,萬一他又沒接到妳的信,則我可轉告,我們家的信,信差都沒送到家,向來只是放在附近的雜貨店裡,家人去購物時再拿回家。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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