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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1月18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1月18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20/1信敬悉,家兄這兩週都没來,大概本週四(廿一日)一定會來,我會傳達妳的意思,遇到有工作特別繁多的時候,應請要好的同事或朋友幫忙做,不要一人連續數夜加工,那會弄壞身體的,要注意的,等別人特別忙時,妳也可幫忙別人,「互助是美德」,也可使勞役平均一點。我講的話如對妳或我們倆有益,妳都要採行,如我請妳購書,一定要買。《讀者文摘》也要每月的看,一月才一本,將來我回家的時候看到妳集藏了一些好書和許多《讀者文摘》,我一定非常高興,一方面高興妳看了很多書,一方面書籍是美化家庭的最好佈置方法,人一生中要養成讀書的好習慣,使血液中有愛讀書的好細胞,將來的孩子也才會喜歡讀書。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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