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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2月8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2月8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24/1信收悉。一個人因個人條件或客觀環境的關係,往々不能受完全的學校教育,但人是需要活到老學到老的,因此不管目前環境如何都有自己再教育的必要,而最簡便的方式是讀書自修。教育的目的是使人人如何活著,不只是如何去謀生,應是指導與準備如何充分去發揮生理、心智、精神所具有的功能,以貢獻給人類社會。讀書的功效就是在獲取並培養這三方面的知識才能,且使具有進步的科學思想,而不是追求無益於世的空洞玄理或以前臭文人尋章摘句的文字遊戲。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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