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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5月24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5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謝々本週四下午媽來接見,並送來好多美味,如數收到,說前一天是三重埔拜々請客,送來的肉大概是表姐送的,媽忘了說是嗎?這又使我回想到四年前那一天,我們一同去給表姊請客,還帶了一隻訓練有素的狗去,那是永不會忘記的日子!同天上午家兄也帶嫂々和侄子們來接見。26/4我給妳信中談到新詩時說了一句外行話「......未激盪成較穩定的形式」,說錯了新詩的形式是不固定的,內容決定形式,每一個詩人的形式不同,每一首詩的形式各有其個性,可一不可再,總之,新詩是現代的,是以散文為工具。是活的形式。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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