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12月27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1年12月27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今年年初,我曾自訂今年為運動年,這週是今年最後一週,該做個檢討,成績是體重多二公斤,臉色較去年好多,身體平安,得檢討的是自訂的保健規律只遵守十分之八,還有少些沒遵守,明年再继續自勉自勵,明年改名為保健年。妳為我買來栽培的長青樹,前天為它做了一首新詩,附上供欣賞:(如下)。祝 愉快 愚夫國民敬上 十二月廿七日。附:肉鬆、拖鞋、水果、面霜、三百元皆收到。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