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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4月13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4月13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我直接稱呼妳的名字可以嗎?照我們進行的程度應該可以互相稱呼名字了,「先生」「小姐」太疏遠了不是嗎?妳的名字取得很好,賢淑的美女,名符其實,我的名字是取自「經國濟民」一語,不過好像太通俗了是嗎?妳託別人轉交的信我已接到,妳的信寫得很好,我是多麼喜歡接到妳的信,只是因為......所以我上封信內叫妳不要回信,妳能原諒我這樣寫嗎?當然是妳以前的那封信使我感到困擾,其實我接到妳的信真是高興得不得了,當我看到妳的字或想起妳時,內心就好像有一股電流通過似的,感到特別舒服。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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