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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5月16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7年5月16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宮子:昨天下午剛寫好一封信要寄給妳,恰巧事情發生變化,故延至今天重新再寫,昨天那一封是想請妳星期日來台南玩,但于書記官說本星期五輪到我與他出差到台北,今天上午主任已批准派我和于書記官押送人犯,如果妳願意一同到台北的話。妳可與我們乘同班火車去,我們送人犯都是乘台南發的早晨五點55分的普通車。如果要去,妳可以由嘉義上車。如果不去,我們六月初再一同上台北買東西。ミヤ,中午剛收到妳的信,所以恰好一道回妳的信,我完全與妳有同樣的感覺,我們的見面的時間太短了恨不得一天變成四十八小時。親愛的,妳的感冒好了沒有?我非常掛念著呢!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國民
  • 日期
    年代: 196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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