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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2年6月27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2年6月27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良人:適接惠函,誦悉一是。綠島之行,船期無定(難休長假)且耗費甚鉅,只好取消此念,俗云「恭敬不如從命」一切遵照來信所示罷了。唯望善加珍重,免使隔海的掛慮著。運送行李者為省麻煩,竟將食用品亂拋入海,此乃沒公德心行為。寄存物尙有鋼筆一支,提領時莫忘掉。前寄百張稿紙是否欲作投稿用,甚表贊同,一來可消磨時間。二來寫作可增進知識,一旦受用還有稿費可領,真是一舉數得也。戶政納入編制恐已成泡,吃虧者屬於我們,但又何辦法,目前人浮於事的社會欲謀一職談何容易,唯有暫為屈就。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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