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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3月29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3月29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吾夫:自接到三月十五日之信後又已二週突告信件斷絕,此乃數月來常有的現象,是否遭退(文字超過或內容不當)抑是先回信他人,多愁善感的我,終日為此悶々寡歡也。上週接見,使我公、私方面所受的滿腹辛酸,均在一見而拋至九霄雲外,心身頓覺舒暢。杏仁糕好吃嗎?對於您所問的有關戶政編入警察機構一事其進展如何?據目前為止所遭受副主任多次的過分干涉私事,令我無明業火,並對於該職已心灰意軟,不去強求。一個人自由之可貴怎可受人干涉,寧願辭職罷也。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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