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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2月26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2月26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茲因二週未接來信,正引頸盼望之際,綠衣者始遲遲的送到,手捧來書,如獲至寶般的欣喜。又披視之餘,宛如我倆依偎在一起盡情的傾訴般多麼的甜蜜與快樂。15/2之信未能接到惋惜異常,但仰蒙讚美之處,寸心感愧也。儲蓄一事,免您來信提示,我乃早有準備,當薪水一領後,除非應花之款,餘均分文的存入合會,如今雖存款不多,但尚可供一個人過活,願您寬放。(戲院從不登門,一有空閒便是看々電視節目表演,此乃最經濟也。有時同事常笑我過分節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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