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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9月8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9月8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吾夫:上週專程接見,適逢軍人節部分因而遭停止面會,令我遺憾非常且倍加相思。當掃興步出看守所後便直回大姐處,吃畢午飯由宇姐妹的陪同下造訪了三姐。小憇片刻,姐妹久別重逢格外親,甚至三姐的四位小妞兒個個均長得頗逗人喜愛。是日夜依然趕夜車南歸,此次北上經二夜的坐車,翌日全身疲倦不堪,且這些文書工作又特別多,故遲延至今方握筆修書,倘乞原諒。欲撤銷冠夫姓之同意書,經再三思考,惟恐被誤解,故定需有你確實同意始可辦理,反正不辦也可。上週信未接,是否沒下筆,請下次來信示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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