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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1月17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1月17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大令:您好。十一月十日來信敬悉。本次媽的壽辰因我公務在身且路途遙遠無法前往向她老人家拜壽,僅以微物滙上聊表孝心,信裡過蒙贊許益增慚愧耳。社會經驗缺乏的我對於禮節方面不知處尙多,但望常來信指教於我,將感激不盡。身體如有不舒處需及時吃藥,禁食是一種愚事且傷精神,希望您以後不可再為,那我是極力不贊成的,每當接到您信知道您身體平安時,是否知道我是多麼的快活,心胸自然開朗不少,總之我倆雖被分離二地,但對身體的保健更需重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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