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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1月1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1月1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國民:十月廿七日來信收悉。至於媽的生日禮品我已照您的意思遵辦並已寄出,約不日內必能收到,莫念。其那塊衣料是我找遍了數家布行所選上的黑綢料子且上面印有大圓圈加個壽字的,其意義正合符祝壽之用,又老人們穿在身上頗極大方,您說我的眼光如何?該郵包內我多加放了兩盒名產,相信媽接到後,必極合符胃口。此次承媽贈款之情,如有去信時順代致謝,並祝福她老人家福如東海壽比南山。身體有病需速讓裡面的醫官診治或買藥吞服,雖您信上說已經完全好了,是否確實,盼來信時坦白告訴我以便購藥郵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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