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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8月3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8月3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吾良人:媽於今晨安抵家門,並獲知您起居安好,身體康健,值慰吾心。本您(21)日的來信早已接到,唯等待媽接見後所得消息,故讓您久等了些日子甚歉。憶昔是甜蜜的,它是那麼令人流連及陶醉,但如今卻是如此的淒涼,更增我的傷悲,但望我倆能從此化悲愁為信心,面對逆境奮鬥,克服一切的艱難,自有重獲自由之日,至於在這期間,言行切需注意以防奸人再次設陷,律師之卑鄙禽獸不如也。古云:「真金不怕火鍊」無辜者終必獲釋。親愛的您與我同感嗎?並請善自珍重。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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