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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7年12月31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7年12月31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如面:當我握起此筆時它是多麼的沉重而我的眼淚亦不斷的往下直流,內心的悲疼是難以秃筆所形容的。親愛的自您結訓返北準備高考後迄今,已整々有半年的光陰!換句話說我們的分別也有了那麼長久的日子未見面!本期望著您能律師高中歸來準備我倆的婚宴,那知今日完全成泡,而您亦被冤坐困,怎不令我心碎疼不欲生呢?民我們的命運難道需這麼苦嗎?吉人自有天上扶,乞求蒼天能逢凶化吉,早日案情分曉使能洗刷您的清白回歸一家團圓。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6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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