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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2月9日)

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8年12月9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妳十一月廿五日與十二月一日的信同時收到,信中問到寄來的毛線背心、襪子及現金皆如數收到,此前封信已回覆,諒已收到。至於說您想寄什麼鷄絲麵、麵茶等,我求求你,千萬不可,我上次已告訴你吃的東西千萬不可用寄的,你怎麼又忘了。 56年八月被調查局抓去前曾不明不白的泄肚子六天,吃藥也吃不好(買現成的藥)因正準備律師考試,又沒時間去看醫生,到調查局還繼續泄了兩天才好,我一生也從來沒有過這樣利害的泄肚子,我懷疑當時你寄給我的福祿壽補藥被人......因我接到郵包時發現曾被拆開過。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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