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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6年12月27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6年12月27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夫君愛鑒:昨晨冒著風雨(毛毛雨)帶著水果(蘋果和橘子)、肉鬆和餅乾二盒,由玉女陪同之下乘車前往,當下車時,母親更是凍得直發抖,進了門(正將鋪設柏油路面)略加參觀,並與婆婆和新酉兄在廳上話家常,據婆婆自說,您共分配了五個房間(包括神明廳和廚房)現暫由......用中,將來再歸還我們,中飯由二位嫂子各殺鷄和炒了數碟菜,在大廳上共桌而食,婆々蠻高興的幫我們夾了數塊鷄肉,她老人家雖年逾八十有五高齡,但身體甚為健康,值得欣慰。食畢與家人再次圍坐在婆婆床前閒談,大家有說有笑。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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