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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6年4月7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6年4月7日),內容如下: 民吾夫愛鑒:別來數天,理應修書問候,袛以試期在即,唯恐分神,豈不罪過。適接來函,捧讀之餘,精神為之一振,足證此方之效也。(勿藥之占)錢雖身外之物,但分厘皆辛苦所得,起初終日煩惱,而今茅塞頓開,輕鬆不少。賤誕係國曆五月二日(舊曆四月四日)星期日,而非四月廿六日,故我們的面會得再延一週,未知尊意如何?請復信示知。此祝 珍重 妻淑女敬上 四七夜。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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