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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8年7月25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8年7月25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您好。前日曾覆一信接到了嗎?有關(23)所開偵查庭情形如何?念念。又律師到庭辯護否?本月(22)係我們遷入新辦公廳之吉日,特請來媽祖神像舉行神式的喬遷儀式祈求平安,當天九時一百餘員工到北港朝天宮焚香請媽祖神像一尊,並由我們娘子軍隊抬神轎以開路。鼓為前導,並請來龍燈獅陣吹吹打打遊行市區後浩浩蕩蕩地進入新辦公大廈,是時熱鬧場面曾被登刊於報紙上,今特剪下附上讓您猜猜我係五人中的哪一個位置,以試您的眼光正確否,並請俟下次來信時一併告訴我,如何?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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