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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3年11月26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3年11月26日),內容如下: 民如面:來信已接並謝々屢蒙關照,而您亦需善自珍重為要。來信裡囑辦三件事,昨已特往商店選購並已寄出,約日內必可接到。至於帽子的尺寸與布料的顏色是否稱心合適,回信時盼順便示知。素色花格據信上說將做內褲之用,使我百思不解,內褲市面甚多,尺寸、顏色更可任意選擇,為何指定要十尺的布塊?難道您能親手縫製嗎?您們何時始能獲准服外役,且每日做些何事,免無聊難熬。特考一放榜必速通知,好高興一番。此祝 近佳 愚妻淑女敬上 十一月廿六日 ※東西接到後希回信以慰遙念。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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