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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3年4月22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3年4月22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您好。身為兒媳無法在側盡孝,又蒙賜巨金,愧感無似。來信上說因滙款致使心裡難過,又將被她老人家認為我没領或不願領她的意......等語,啊!真是曲解了我,那只是借花獻佛而已,天下那有將懸在嘴裡的東西不忍吞吃,轉送他人口裡,竟遭不悅之理,目下好人難善報,又夫妻間何您我之分,甚至金錢上是通用的。今昨兩天是一年一度的大拜拜──舊曆三月十九日媽祖大繞境遊行,來自各地的香客與食客真是人山人海,尤其晚間燈光下的藝閣更是吸引人觀賞。佳節倍思回憶,心裡無限酸,願早相依偎。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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