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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1月10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1年1月10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2/1日來函敬悉,謝々。此次北遊歸來便接辦了年終戶口統計,因較他人遲行了四、五天,故需連夜的趕工以便按期交卷。啊!這幾天的工作真是忙透極了,甚至連眼睛亦因不堪數夜的疲勞而掛紅投降,後經購藥治療始見好轉。至於此次回桃園探親,仰蒙家人盛情招待,深為感激。又未能留夜陪伴母親更覺慚愧。盼請接見之便能向二兄轉達一片心意,拜託!拜託!親愛的。來信裡獲知您已擬定本年為「運動年」,甚至排定時間表,令我欣慰不已。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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