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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11月29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11月29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良人:前日面會,甚愜素懷。惟恨時間暫短且被監視,故難盡情暢敘,親愛的,倘一有機會將必設法轉調,使我們的接見次數增加,也免每次趕夜車之精神疲勞。週五接著您的來信,至於桃園之行,茲因種種困難及恐觸景傷感,故遲未前往拜望家人。預定新曆元旦必有休假數天,屆時可趁接見之便順道而往,倘未臨時事故,就由此決定,甚至必事先去信通知二兄,請能車站等候帶路。戶政人員正式納入警察機構,本已於七月一日實施,唯因上級意見不一,且財源之困難。故再延長一年。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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