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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6月28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6月28日),部分內容如下: 國民良人:六月廿二日來函領悉。殘體屢蒙關懷與為我祈禱上帝賜福,令我感慰交併。上次經由教會病院檢查後並帶回藥丸數十顆,服後未有見效,只好由友人介紹改服漢藥所配成的藥粉,約定今午配好取藥,但願服後能生藥效,使多年來的病症從此根治。據我所知犯有此症者甚多,此乃運動或工作後沖水或猛灌冷水所致,其最忌禁的是工作不可過分疲勞,心情要開朗,免吃藥也可痊癒大半。深覺我的名字筆劃不佳,欲想更換,未知高見如何?請覆信示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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