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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3月2日)

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70年3月2日),部分內容如下: 民:夫妻久別見面,喜之異常,滿懷相思之言正當傾訴,奈時間暫短只有數分鐘,電話機的電流便被關掉,只好眼睜々的目送您被帶入,而我亦依依不捨的步出接見室,至於所交代事,因當天趕坐車子,無暇一一遵辦,唯有委託二兄代為奔跑,並請隨時連絡。2月(16)(23)兩封信未接,諒必又是被檢未准而遭退票,盼請下次來信時順便註明。本次接見時覺得您的氣色較為好看些,望您的食量能保持二碗以上為限,如需佐餐食品可向福利社購買,以增進身體的健康及營養。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洪淑女
  • 日期
    年代: 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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