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地:原為低層高密度之傳統軍眷社區,擬配合「眷村改建國宅」政策進行改建。設計條件:1.使用者:預計容納軍眷戶及國宅戶各半,由於職業及社會階層之相異,不強求過分之「社會混合」,而以北區師軍眷戶,南區、東區歸國宅戶為原則。2.空間需求:(1)住宅單元:1900戶,軍方及國宅各半。(2)商業空間:商場10000平方公尺,店舖住宅六十二個單元計5000平方公尺。(3)公共設施:公園、綠原及兒童遊戲場,幼稚園一所330平方公尺,社區備用空間1500平方公尺。(4)停車場:容納室外停車計200輛,室內停車計400輛。3.容積率:425%以內。4.配置原則:(1)採用大街廓設計,確保開放空間,並相對地考慮住戶進出的方便性。(2)建築高層化與街道尺度應兼顧。(3)住宅與商業之領域應適當分隔。5.單元設計原則:(1)公共空間應儘可能縮小,以減輕各戶之分擔。(2)各戶平面應方整,以符國人心理要求。(3)除必要之陽臺外,多置花臺。(4)小玄關為目前國宅居住型態所必須。(5)公共空間及浴廁應能自然通風採光。(6)造型應在重覆中求變化。(7)開窗以南北向為原則。解決方法:1.就都市設計之尺度而言:(1)新法規:為打破過去高密度住商混合區的現況,利用大街廓設計原則及容積率等新法規為依據來作規劃、設計。(2)商業活動之連續:為充分發基地位置之特性,沿民生東路、復興北路、興安街配置商店街,使基地附近商業活動不致中斷,同時又可以讓商戶分攤基地昂貴之地價。(3)住宅與商店分隔:三層為商店街之屋頂平臺,規劃為屋頂花園,兒童遊戲場等社區使用空間-以此作為住宅與商店間的過渡空間。既容許居住部刀與商業部分各自獨立,亦同時提高了兩者的環境品質。(4)創造中間的開放空間:停車場置於地下及基地周圍,而在中央空出大片空地規劃為公園,供本基地及附近居民使用。(5)都市景觀:中央高層的住宅樓與周圍的二層高的商店街,構成本區的建築外觀。基顧都市景觀的考慮,具有拱狀立面的騎樓及一、二層的商業空與街道、行人的尺度相關,直接面街道,具有商場之外。而位在後方的住宅樓則以十三、十四、十五層三種高度交互配置,意圖製造具有變化之天際線,使得整個空間感覺,不再是印象裏吊板無趣的都市景觀。2.就建築設計之尺度而言:(1)平面分每層四戶及六戶兩種,樓梯採用兩梯合一之剪刀型,梯廳儘量緊湊,並採自然光線,使其明亮並易於維護,此點在國宅設計中特別值得要求。(2)單元平面緊湊,動線簡潔,且由於風車狀平面而使各戶範圍在外型上極易辨認,可成住戶之自證性。(3)陽臺呈大於基本100cm深之弧狀,可為高層居民提供若干戶外活動之可能性,此外並以小型花臺附於其側,為簡易之美化方法,效果可期。(4)玄關為本地生活方式之所需,設計中每戶均有。(5)浴廁自然通風採光,為中下階層浴廁使用上所需之條件。(6)住宅高樓多呈風車狀,其各向立面各異,組合後可保持重覆中之變化。(7)由於風車狀之四向性所造成之對東西南北之一視同仁,本設計在各棟組合時,已將所有可能變更之東西向窗改為南北向窗,期能達到造型與機能之拆衷與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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