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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於民國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布國民政府最高法院組織法,定最高法院為全國終審審判機關,設院長一人,綜理全院事務,但不得指揮審判。

基本資訊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世華網臺灣建築大觀園
  • 相關地點
    台北市
  • 地點名稱
    大觀/大觀/最高法院
  • 緯度
    23.9826/23.8525/25.040017
  • 經度
    120.685/120.865/121.5099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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