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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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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於民國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布國民政府最高法院組織法,定最高法院為全國終審審判機關,設院長一人,綜理全院事務,但不得指揮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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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料庫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國家文化資料庫
作品語文
中文
全集/系列名
世華網臺灣建築大觀園
相關地點
台北市
地點名稱
大觀/大觀/最高法院
緯度
23.9826/23.8525/25.040017
經度
120.685/120.865/121.50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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