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鐵路建設與清代臺灣巡撫劉銘傳,有十分密切的關係,沒有劉銘傳的力爭,臺灣的鐵路史必將改寫。先是在清光緒六年(1880年)擔任直隸提督劉銘傳上「籌造鐵路以圖自強摺」,建議在中國南北路修築鐵路,此舉雖因群臣和民意大力反對而未成功,卻使他成為清末倡導建造鐵路的大臣之一。光緒十三年(西元一八八七年),劉銘傳任福建臺灣巡撫,又上「擬修鐵路創辦商務摺」,計劃在臺灣的基隆至臺灣府之間,修造鐵路六百里,同年獲得批准。於是清廷以記名提督劉朝幹為總辦,募股集資,創設機器局,以製鐵材、枕木供應築路之需。並在臺北創設鐵路總局,成為鐵路管理監督機構的先聲。劉銘傳因病去職後,因為接任巡撫邵友濂的畏事苟安,而於光緒十九年(1893年)停辦,全長只有基隆通抵新竹,計約一百公里。日據初期,這段鐵路被修築為軍用鐵路,由臺灣鐵路線區司令部管理,隨後改歸臨時臺灣路隊,隸總督府陸軍管轄。灣施行民政後,鐵路事務初歸總督府民政局通訊部鐵道股掌理。期間雖然曾經有將鐵路撥歸民辦的建議,並在日本東京成立「臺灣鐵道株式會社」,但因碰到經濟蕭條,資金籌措困難而作罷。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建設臺灣縱貫鐵道案議定。第二年(西元一八九九年)日本當局公佈公債法,並成立臨時臺灣鐵路舖設部,並立即在年底變更官制,改由臺灣總督府鐵道部,綜理臺灣鐵路修築與管理事宜。同年,日本政府開始發行公債,並通過十年計劃,以編列二千八百八十萬日圓作為工程費,在臺灣興築南北縱貫鐵路。期間因發生日俄戰爭而有些許耽擱,但濁水溪段、三義豐原段工程艱鉅等事,延至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完成,南北全線通車。南北縱貫鐵路的暢通,促進了臺灣經濟的繁榮,也使鐵道部的業務量急速擴增,鐵道部原有的房舍不敷使用,於是選擇臺北北門外河溝頭街轉角地,建造新的廳舍。全部工程於大正四年(西元一九一五年)三月完工,是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新廈,位置在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是一座沿街的兩層磚木造混合建築,屬於仿都鐸式半木構造建築。一層以磚砌外牆為主,中央入口用弧面圓拱門洞,旁觀洗石子圓柱漏窗;二樓以木作為主,退凹成中央露臺與兩翼廊道。整體看,有磚的雄渾,也有木的細緻。臺灣光復以後,鐵路歸臺灣省交通鐵路局管理,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路部房舍由鐵路局繼續使用,除室內隔間因用途要而略有變更外,大致保存原有風貌,成為今日北門外僅存的日據時期歐式風格的官署建築。(資料來源:內政部台閩地區古蹟資訊網) 1919年落成,設計者是鐵道部自屬的改良課。日據時期許多重大的公共建築常常是其工事單位的集體創作,設計者的名份並未被過度頌揚。改良課的設計範圍很廣,幾乎縱貫線的火車站都出自他們的手筆。鐵道部比起同時期的樣式建築要顯得簡樸,在屋頂方面的裝飾也較純淨。形式上最大的特點是屋頂的處理較輕盈,特意地露出大屋面,並並且有較長的出簷(如艋舺車站、屏東車站、桃園車站)。平面為張角較大的L形,主要入口置於轉角處,一個大圓拱門開在弧形平面上,兩側有哥林多(Corinthian)柱式之窗口,翼塔的上部使用較輕的切角頂(Jerkinroof),中央的山頭及屋架均使用木造,有點英國都德式(Tudor)趣味,但似嫌太單薄。(資料來源:臺北建築)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為三級古蹟,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段2號,其址在清末劉銘傳主政時期即為機器局,製造機械及修理火車。日據初年才改為鐵道部用地,於大正八年〈西元一九一九年〉建成鐵道部大樓,臺灣光復之後,改為鐵路局。它的創建風格頗為特殊,由於當時多向英國學習鐵路技術,所以採用英國的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期磚木混合造,形式上承襲自北歐木造建築趣味。如二樓的屋頂及牆體樑露出木樑柱,並施以雕飾,設計者為鐵道部改良課的技師。於今看來,這座建築與臺灣的鐵道交通史息息相關,其風格特殊,具有多方面的歷史意義。(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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