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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紅木兩卷角牙琴桌

條形桌案是指其面窄而長的形式,而條桌指腿足部位於四角者屬桌形結構的窄長桌。本件琴桌為四面平的條桌形制,供彈奏古琴之用。桌面邊抹與素混面腿足採粽角榫相交,安有兩個卷雲相抵之角牙,以增強結構,整體結構輕巧,展現木作精湛之工藝。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ca. 民國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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