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邪」即辟除邪惡之意,「厭勝」原意為「以咒詛厭伏其人」,原為一種巫術行為,後來被民間轉化為對禁忌事務的剋制,亦即習俗中的「驅邪制煞」,厭勝物即是具有辟邪、制煞功能的物件。厭勝物可依其行事需要區分為人身厭勝物、儀式厭勝物、時間厭勝物、空間厭勝物等:人身厭勝物如神明符令香火袋、絭錢、香包等,儀式厭勝物如鹽米、符水以及七星劍、法索等法器,時間厭勝物如春聯、血液、榕艾苦草等,空間厭勝物如廟宇五營、石敢當、八卦牌、山海鎮、劍獅牌等。其中以空間厭勝物最為常見,亦為一般人所習知的厭勝物;空間厭勝物又可因其設置而區分為聚落厭勝物、廟宇厭勝物、民宅厭勝物等三類。厭勝物需經一定的厭勝儀式方能發揮其厭勝功能,而厭勝物的廣泛使用也反映出傳統民間信仰,以陰陽、五行方位、刑剋關係等之通俗宇宙觀。將「一善」二字作為厭勝文字在台灣極為罕見。《青稗類鈔‧迷信類》有:「某家有門,適對鄰樹。術者謂為不祥,議伐之,而鄰人不允。有教以用紅柬書「一善」二字,冬至日於門上對樹貼之者,謂樹可自此而萎也。」因此「一善」二字才流傳為辟邪的厭勝符號,並與八卦象組成類似八卦牌的形式,更增加其辟邪制煞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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