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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協議會議事必攜

本物件是臺中州屬宇都宮篤善編、於昭和8年(1933)發行的《街庄協議會議事必攜》。採精裝,封面無字,書背印有書名及編者姓名。內頁封面中央直印書名,書名右上角印「臺中州知事 竹下豐次 序」、「臺中州內務部長 中田榮次郎 序」兩行字,書名右下角印編者姓名和職稱。本物件係針對臺灣街庄協議會召集方式及議事規則進行講解。正文之前有兩篇序,內容除緒言外,分為街庄協議會之召集及開閉、議事規則、街庄協議會的概念、協議會議事處理要領及相關書表樣式。文末附有4個與街庄協議會相關的法規和命令作為附錄。最末是版權頁,上載印刷、發行資訊。 大正9年(1920),臺灣總督府實行地方制度改正,在臺灣西部實行州-郡市-街庄三級制。根據「地方團體法」,以州市街為地方團體實施地方自治,街庄役場是地方最基層的行政單位,另設協議會為地方首長的諮詢機關,街庄長為當然議長。此次改革,首長及各級協議會員皆為官選,協議會僅具諮詢功能而無議決權,距真正的地方自治標準尚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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